隨著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戶外廣告投放越來越普遍,LED戶外顯示屏以其震撼的視覺沖擊和強勢的廣告效應受到廣告投放商的青睞,LED廣告牌迅速普及的背后,其弊端也逐步顯露出來,屢遭市民投訴和詬病。特別是最近幾年,LED顯示屏的“光污染”問題逐漸受到重視,全國各地不時有投訴案例發生。一是夜間強烈的燈光會分散司機注意力,產生交通隱患。二是居住在商業與住宅混合區居民受到光污染影響,對視神經刺激較大,影響睡眠,甚至會誘發心理疾病。
目前我國的戶外led廣告牌存在問題如下:
對光污染危害的認識上不夠重視,事后監管機制比較薄弱,需要立法健全管理機制,將一些技術規范上升為強制性的法律要求,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避免扯皮推諉,缺少光輻射環境影響檢測與治理專業機構、專業技術人才以及相關技術規范。目前國際上一般把LED顯示屏光污染分成3類,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晝和彩光污染。而目前我國只對白亮污染中的玻璃幕墻有相關規定,對人工白晝和彩光污染目前還沒有相關規定。
為保證led廣告牌在發揮傳播廣告傳播功能同時更加親民,建議:
一是國家對戶外廣告牌出臺相關管理法規,各地也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對戶外led廣告牌出臺規范性文件,劃定光環境控制區,明確開、關燈時間,亮度,與居民區距離以及各環節的主管部門等。
二是加大宣傳,提高民眾監督意識。不同于土壤、空氣污染,對于光污染的危害,公眾還一時難以察覺,政府、社團組織、企業、新聞媒體等要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公眾對于光污染防范的意識。
三是政府建立完善監督體系。政府應該通過行政渠道組織調查和研究我國光污染的狀況,收集民意便于科學決策。環保部門應該制定明確的光污染標準,為今后的民事審判提供技術依據。光污染作為一種新型的污染,治理時涉及環保、建筑、市政等各個部門,因此建立相應的監督體系,各個部門協調發展,做到更好地防治光污染。
四是提高城市照明系統的智能管理水平。對于光亮工程的擴大實施集中控制的夜間景觀照明設施范圍,統一開啟和關閉的時間。同時加強照明的智能化管理,夜晚時自動變成“待用模式”以降低能耗減少光污染,或采取不同的燈位形式,如墻體上安裝向上照明的局部燈光,減少對行人直射的刺激。